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资助政策和措施精准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山大学字[2019]17号)文件,现将202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020级新生认定时间和具体流程另行通知)
二、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
根据《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要求,建立健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班级(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认定程序
(一)政策宣传与工作部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结果是学生申请或学院推荐获得助学金、学费减免、添翼工程等各类资助资源的主要依据。请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在校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
(二)学生申请
提交材料、维护个人信息和申请认定请于8月20日前完成。
1.学生线下提交材料
学生本着诚信、负责的态度,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需本人手写个人承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确保《申请表》的真实性及准确性。除此之外,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准备以下材料:
(1)贫困户精准脱贫明白卡、建档立卡户证、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相关受灾说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
(3)学生本人或核心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相关材料(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
《申请表》及上述材料请以“认定材料+年级班级+姓名”命名,提交电子版至sduzheshe@126.com。纸质版自行留存,并于开学后一周内交至知新楼A1511办公室。
2.学生线上申请认定
学生登录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推荐使用火狐或谷歌浏览器),用户名为学号,老生密码同教务系统密码,新生密码为“xg.身份证号”(如有X须大写),也可以用统一认证登录。
(1) 学生维护个人信息
进入“学生信息”模块,维护“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等信息,家庭经济情况相关信息与《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保持一致。往年已填写信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确保填写内容准确完整、不留空白,否则无法进行困难认定申请。
(2) 学生申请认定
学生进入学生管理系统“困难认定”模块,点击“申请”,即可看到系统从家庭经济情况自动调取的四项量化评估数据,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申请页面,依次如实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申请。
学生线上申请操作说明见附件3。
(三)学院全面了解学生经济情况,进行认定审核
1.学院进行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摸查
学院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开展线上走访工作,了解以下情况:
(1)针对2017级、2018级、2019级本科生,了解疫情发生以来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
(2)新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院要了解每一名新生是否经济困难,掌握经济困难的原因和程度;
(3)入夏以来,各地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时有发生,重点关注学生家庭受灾情况。
学院将经济摸查情况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重要依据,做好兜底工作,确保没有漏项。
2.学院线上审核认定
(1)量化评估
辅导员登录学生管理系统,审核学生所填信息。按照学生所填情况,系统根据计分原则,自动计算出学生量化得分。
(2) 民主评议
辅导员在系统内指定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参照学生申请材料、学生日常消费(娱乐消费、奢侈品消费、常用电子产品价格等)、操行表现(勤俭节约、自立自强、热爱公益等)及影响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况,在系统内对申请认定的同学分别进行评议,形成线上民主评议结果。民主评议时应充分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和隐私,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3) 确定认定结果
辅导员带领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对线上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充分了解和讨论,参照量化评估得分形成困难认定结果,分为特殊困难和困难两个档次。在此过程中,要注意排查是否有其他困难学生未申请认定的情况,了解情况后,可提议学生按程序参评,尤其要确保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纳入认定资助范围。
班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在系统中将认定结果提交学院认定工作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时,如有异议,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调整。学院认定工作组应对学院困难认定情况进行调控,要考虑是否存在学院整体认定比例是否偏高或偏低、认定不够精准的情况,要避免出现因虚假信息而影响认定的情况。
(4)名单公示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在系统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公示无异议后,确认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四、提交材料及建档
学院导出全院认定结果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备案。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档案。
五、认定核查
认定结束后,学校会将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校园卡消费大数据查询等方式核实认定结果。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学生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设立意见反馈信箱(zzzx@sdu.edu.cn),并开通意见反馈电话(0531-88365117),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六、动态调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实行动态调整。学年之内,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提交《山东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调整表》(附件4),按上述流程补充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发生显著好转,应及时告知学院,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