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我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山大学字[2017]35号)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校长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分设校长奖(综合)、校长奖(单项),全校共计评选25名,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校长奖(综合)学院推荐人数1名;校长奖(单项)学院推荐人数每个单项1名,可出现部分单项推荐人选空缺的情况。获得校长奖(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综合)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本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特别优秀,历学年均获学业奖一等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第一;

4.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5.得到师生一致认可。

(二)校长奖(单项)

除需满足《山东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导出后申请表保持正反面一张A4纸,该申请表将用于校长奖答辩现场评审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表格样式整洁美观)。

2.学院评选。学院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以答辩会的形式评选产生最终的推选名单。其中,校长奖(综合)的评选应全面考察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各类校长奖(单项)的评选应严格审核学生在某一方面的突出成绩和重要表现。各学院(培养单位)推荐人选确定后,辅导员、院系按要求完成线上审批(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3.学院公示。各学院(培养单位)对推荐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从系统导出校长奖汇总表(各类校长奖的汇总表可线下合并为一个Excel,并在左上角加盖公章),并将学生提交的系统导出版个人申请表“学院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完整,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4.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校长奖(单项)获奖人数视评审情况确定,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校长奖(综合)获奖人数视校长奖(单项)评审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25人。

5.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开展调查,认真处理,及时给予解释、答复。

6.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7.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评选要求

1.请申请校长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9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系统填报,并将导出的申请表交到A1508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sduzheshe@126.com。

2.学院推选名单需通过答辩会的形式最终确定,答辩时间为11月10日下午2点半,地点在知新楼A1408

3.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任职和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填写内容与证明材料在名称、等级方面要对应无误。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申报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4申报材料

1)《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综合)申请表》和《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单项)申请表》一式一份,学院需将“学院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完整,由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送;

2)《山东大学本科生校长奖学生汇总表》(各类校长奖的汇总表可线下合并为一个Excel,并在左上角加盖公章);

5若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