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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哲学论坛第148期: “后悔有没有用”?——悔憾(regret)的认知内容和行动主体性

袁程,柏林自由大学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哲学副教授。著有《Practical Intellect and Substantial Deliberation: In Seeking an Expressive Notion of Rationality》(Springer, 2018)。研究领域包括道德心理学、实践理性和慎思、行动理论。目前的工作集中于行动中的判断、决定、计划等一切人类智性展现和理性本质问题,以及情感、感受、欲望和理性、道德意识的关系。在学术方法上试图将大陆哲学的思想底蕴和英美哲学的扎实分析相结合。

“后悔/遗憾”(regret)是一个并不鲜见的日常情感,我们或为一时疏忽,或为错失某种机会,或为错误的选择和决定而悔憾,或追悔莫及或轻微叹息。斯宾诺莎认为后悔没有必要,毫无意义:“为已经发生的事情而后悔是双重的不幸”,在这种理性主义的立场上,后悔是一种需要克服的冗余性的情感态度;而B.威廉姆斯的行动者悔憾(agent-regret)却鲜明地提示一个拒绝悔憾的人在行动者人格上是有某种缺失的,因为拒绝悔憾就是否定行动者和自己先前行动的相关性。

本报告通过对悔憾的意识因素、认知结构和自我评价机制的分析,通过悔憾对行动者自身主体意识的表征作用的揭示,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索和回应:如果说情感是一种初级感受性体验现象的话,为什么只有人成长到特定阶段或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才会产生称得上悔憾的体验和感受?如果说悔憾是一种认知性情感,那么其中的认知性成分(cognitive components)和感受性成分(affective components)是否可以相互分离?如果我们为那些的确出于我们的判断失误而产生的恶果感到后悔尚可理解的话,那么对那些完全出于运气和不可把握的偶然因素而招致的恶果去后悔是否就是一种不必要的夸张?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应,本报告希望对悔憾对行动者主体性的塑造和责任意识的说明作用有所揭示:为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悔憾或许的确于事无补,但能否悔憾是行动者之为行动者的一个内在表征,甚至是具备道德意义上的责任意识的一个深层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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