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1级新生的落户工作,按照公安部“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及济南市公安局“大中专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现把新生落户的有关要求发给你们,请大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材料并及时办理。
1.办理流程:凡户口迁来山东大学(济南各校区)的新生,以院为单位,按研究生、本科生分类,将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录取通知书按招生办公室《2021级研究生名册》、《2021级新生名册》顺序分别排列好,收齐后集中到户籍科办理。
2.工作要求:请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于9月20日前将需迁移户口的新生落户材料交到知新楼A1508办公室。
山东省内新生: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须提交单位或学校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录取通知书
山东省外新生: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
注:请务必将个人联系电话、身高、血型、宗教信仰、是否服兵役情况在户口迁移证或家庭(集体)户口簿个人页后面注明。
户籍科地址:中心校区公安处小楼二楼。联系电话:(883)64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