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道
胡荣教授谈“我的社会单位理论”

12月8日,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院长胡荣教授受邀做客我校,以“我的社会单位理论”为题做了精彩学术报告。报告由社会工作系主任葛忠明教授主持,社会学系宋全成教授点评。

胡荣教授从理论企图、社会单位理论相关概念、社会单位的类型、社会互动的形式四个方面展开讲解。首先胡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企图——整合现有理论的分歧。社会学理论研究一直是多范式的,各理论流派间既存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的脱节,又存在主张社会均衡、整合的观点与强调社会矛盾、冲突的观点的对立。社会单位理论的提出是对社会学理论进行综合的一种尝试。接着,胡荣教授在介绍社会单位等一系列概念基础上,提出了新的理论框架。他认为个体需要是所有互动形式的动机,强调行动者的自主性“价值需要”的定义,要看到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因素对个人的限制。作为人与人之间通过互动而建立的关系网络,社会单位既包括仅有两三个人组成的小群体,也包括更广范围的社会组织和国家,因此这一概念可以用于宏观和微观的分析。随后,胡教授从权力关系、结构化程度以及满足成员情况等不同角度对社会单位进行分类,将社会互动划分为合作与竞争、互助与冲突、交换与掠夺这三对互动的基本形式,解释了如何在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间进行综合,实现对强调社会冲突与强调社会均衡的观点的调和。

宋全成教授对报告进行了精彩点评,指出胡荣教授讲座体现出四个特点:第一,身为学者的谦逊。胡教授作为社会学界的知名人物,始终以追求学术为目标,孜孜不倦的研究学习,犹如英国著名启蒙思想家约翰·洛克一样让人敬佩。第二,具有很强的理论创新性。胡教授不仅构建了社会单位理论,对其进行详细的概念界定,类型分析,还对以往成熟的理论进行完善,如在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基础上,提出“价值需要”概念,完善了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第三,既具有国际视野,又有历史关照。第四,既有较高的理论维度,又具有较强的现实维度,学术价值极高。

在最后交流互动环节中,师生踊跃提问,胡荣教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胡荣教授,社会学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厦门大学社会与人类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就读于南开大学社会学系(1984-1986)和香港城市大学(1996-2000)。主要研究领域为农村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创立社会单位理论。在《社会学研究》等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0多篇。主要著作有《社会学导论》、《理性选择与制度实施》和《社会资本与地方治理》,译著有《宗教社会学》和《心灵、自我与社会》等多部。主持完成多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先后担任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2009年入选美国富布赖特访问学者,兼任福建省社会学会会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